关注2023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
常见高危孕产妇健康教育 (之三)
妊娠合并糖尿病
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多饮、多食、多尿),本次妊娠并发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应警惕合并糖尿病的可能。但大多数妊娠合并糖尿病无明显的临床表现。妊娠合并糖尿病是一种严重的高危妊娠,病情控制不良易导致各种母婴并发症,严重危害母婴健康。 对母婴的影响 对孕妇的影响 1.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为15%~30%。 2.糖尿病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率为正常孕妇的2倍~4倍。 3.糖尿病孕妇抵抗力下降,易合并感染,以泌尿系感染较为常见。 4.其羊水过多的发生率是非糖尿病孕妇的10倍。 5.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的概率增高,产程长易发生产后出血。 6.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对胎儿的影响 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和胎死宫内、胎儿畸形。 对新生儿的影响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 健康生活方式 饮食 少量多餐、定时定量,遵医嘱按膳食处方合理饮食。 运动 对无运动禁忌证的孕妇,一般建议每周至少有5天,每天进行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运动开始时间为餐后30分钟左右,宜采取中速步行、孕妇操等运动形式,有早产征象者或相对运动禁忌证的孕妇,可进行上肢运动。运动应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一旦出现宫缩等异常情况要随时停止。 监测体重 孕妇要维持体重的适宜增长,避免减重,尤其需要避免主食等碳水化合物摄入不足可能导致酮症,可能对胎儿中枢神经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生活习惯 作息规律,戒烟限酒,避免紧张、烦躁、抑郁等不良情绪。 注意事项 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属于高危孕妇,应按照《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的规定,定期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一般需要7次~11次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此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按时产检,遵医嘱严密监测血糖,膳食控制的第一周至少监测3天~5天血糖,稳定后每周监测1天~2天血糖。空腹血糖,控制在3.3毫摩尔/升~5.3毫摩尔/升;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4.4毫摩尔/升~6.7毫摩尔/升。 2.若膳食、运动不能使血糖达标,尽快遵医嘱使用胰岛素进行治疗。 3.胎动监测:怀孕28周以后,建议孕妇每天早、中、晚各监测1小时的胎动次数。孕晚期胎动因人而异,一般胎动次数1小时≥3次或2小时≥10次;如果胎动小于3次/小时、较前有明显变化,建议尽快就诊。 4.关注血压、水肿、尿蛋白等情况,定期对胎儿发育情况进行超声监测,依据母胎整体情况决定终止妊娠时机和分娩方式。 急症处理 如病情加重,尤其出现下列情况,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1.血糖≥16.7毫摩尔/升或血糖≤3毫摩尔/升,因呕吐不能饮水或神志不清。 2.血压收缩压≥1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1毫米汞柱=133.322帕)。 3.出现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神志改变、昏迷,尤其是呼吸中有烂苹果味,血压低而尿量增多或少尿,且血糖≥16.7毫摩尔/升。 4.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 5.合并感染,视力骤降,足部破损或溃疡。 6.其他严重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妊娠期的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如果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诊断为高血压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多样,包括血压升高、蛋白尿、水肿、全身多脏器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抽搐、子痫、昏迷等,严重影响母婴健康。孕妇产检时血压达到130/85毫米汞柱以上就要引起重视,出现水肿、头晕、头痛、眼花、视物模糊症状时需要及时就医。 对母婴的影响 对孕妇的影响 可导致孕妇心脏、肝脏、肾脏等重要脏器,以及颅脑血管等损害,严重时出现子痫、心衰、脑出血、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疾病。 对胎儿的影响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儿宫内慢性缺氧,甚至胎死宫内。 预防措施 1.适度锻炼。妊娠期应适度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以保持妊娠期身体健康。 2.合理饮食。妊娠期不推荐严格限制盐的摄入量,也不推荐肥胖孕妇限制热量摄入。 3.补钙。低钙摄入(摄入量<600毫克/天)的孕妇建议补钙,每天口服1.5克~2克。 4.阿司匹林。抗凝治疗主要针对有特定子痫前期高危因素者。用法:可从妊娠11周~13周+6天,最晚不超过妊娠20周开始使用,每晚睡前口服低剂量阿司匹林100毫克~150毫克至36周,或者至终止妊娠前5天~10天停用。 5.孕期保持充足的睡眠,每天应保证至少8小时~10小时的睡眠时间。建议采取左侧卧位,睡眠环境选择舒适、安静、放松的地方。 注意事项 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属于高危孕妇,应按照《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的规定,定期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一般需要7次~11次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此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遵医嘱坚持长期药物治疗,不要自行停药或调整药物。 2.自我监测。监测有无头痛、眼花、胸闷、腹部疼痛、阴道流血、尿量、体重变化、胎动变化等。 3.定期产检。在医生指导下定期复查血压、心率、尿常规、肝肾功能、尿蛋白、血糖、血脂、产科超声、电子胎心监护等。 4.相关危险因素的处理。若合并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患者应严格控制血糖、血脂。 急症处理 如果病情加重,尤其是出现下列情况,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1.收缩压≥1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 2.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物模糊、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建议使用急救车转诊。 3.其他严重情况。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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