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步入法治快车道 □苏 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中医药法》应运而生。《中医药法》的实施,让中医从业者有了事业的保护伞,使中医诊治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营造了“爱中医、信中医、看中医”的良好氛围。《中医药法》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中医药行业带来了深刻变革。 首先,中医诊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医药法》实施后,尤其在《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降低了,群众身边的中医诊所更多了。作为中医药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解放的是中医强大的生产力,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深受群众欢迎。 其次,中医诊所开办要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既打开大门,又要守牢底线;既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谋发展,又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提供优质服务。这需要有关部门严格把控,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管理体系,确保基层中医诊所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再次,随着《中医药法》配套法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稳步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看到了依法行医的希望。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让民间中医有机会堂堂正正行医,成为基层中医队伍里光荣的一分子。建立考核内容更全、容量更广、质量更高的统一体系,能排除各地分散组织考核时面临的诸多干扰因素,在增强考核结果客观性、公正性的同时,可以拓宽民间中医人才的行业“入口”。 对确有中医专长人员的日常监管,主要让基层管理部门来组织实施,在增加监督频次的同时,还要加强培训考核,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诊所,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在《中医药法》实施后,各个省份都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将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报销比例,研究中医药提供和使用的医保付费方式,将适宜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于是,来医院看中医、开中药的患者明显多了起来,也促进了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中医药法》让中医药事业发展步入法治快车道,依法振兴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中医药法》成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作者供职于开封市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