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中医药法》上下功夫 □郭增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对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目前,中医药界已经掀起学习和贯彻《中医药法》的热潮。那么,如何用活、用好《中医药法》呢? 学深悟透《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保障,在顶层设计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比如对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医药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应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系统学习法律内容,理解实质内涵。相关部门可以举办学习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系统培训,为各级单位培养一批骨干人员。各级单位应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习贯彻机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学习《中医药法》全文、熟读章节活动,融合《执业医师法》等卫生行业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在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发挥好橱窗标语、报刊电台、简报资讯、印制小册子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应用微信公众号、QQ(腾讯即时聊天工具)等互联网平台普及《中医药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促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相关部门应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学习效果的督导检查时,利用知识竞赛、考试答题、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其趣味性,强化自觉性,促使大家真正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中医药法》。 力求破解“瓶颈”问题 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真正掌握好《中医药法》的具体内容,需要相关部门营造氛围,组织专家、学者团队,应用行业数据、伦理医道、经验传授、文化传播等做好“传、帮、带”,以消除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各种畏难情绪,比如“信心不足”“无所适从”等,帮助树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心。相关部门应从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入手,把握好有关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抓住重点环节,强化人才团队培养、科学理论研究、项目开发应用、文化传承保护、方剂推广、特色专科建设等重点环节,在传承与保护古贤留下的宝贵遗产,始终保持“特色”的同时,坚持不断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人应在“防、治、调、养”等方面不断探索、研究,特别是在治“难病”、防“未病”、克“杂症”、解“疑疾”方面力求有所突破。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假专家”“伪科学” 等危害中医药形象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中医执业环境。在加强诊疗服务和管理的同时,中医人应以“大医精诚”“悬壶济世”“博爱仁术”等理念,坚持传承与创新,在推拿针灸、应用方剂等方面彰显中医药之特色。 中西医应互相融合 西医学与中医学的理论与方式虽然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各有优势和特色,两者之间应是互补的,可互相融合、借鉴。医师们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而促使优中更优、特色更“特”,方可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中西医结合应该立足于中医,以中医为基础,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借鉴西医、藏医、维医等医学的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真正找到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金钥匙”,进而使中医造福更多患者。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