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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医院强化特殊药品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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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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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山县人民医院强化特殊药品使用管理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刘海军)近日,鲁山县人民医院召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培训会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卢立军、平煤集团总医院肿瘤科专家高立伟分别做了《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癌痛规范化管理》专题讲座,深入讲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临床上的使用和管理规范。
    会后,鲁山县人民医院还围绕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会议的20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从而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医院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更好地维护患者健康以及社会安定。
    据了解,长期以来,鲁山县人民医院高度重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临床药学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学工作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改进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持续加强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和大众的用药安全。
    在具体工作中,鲁山县人民医院成立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量,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指定药品公司采购,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一起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时双人签字,并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方面,鲁山县人民医院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和调剂权,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并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处方使用量必须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具。
    “我们每年都会定期对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入、请领、使用、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出现违规问题。”鲁山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该院还会定期邀请院外专家来该院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旨在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相关责任意识,进一步安全、有力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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