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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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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摒弃以药补医 须避免“跷跷板”效应
 

□ 江德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1月9日《新京报》)
    所有的公立医院都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彻底改变以药补医的旧模式,改为依靠诊疗费、政府补贴、医疗服务费等收入,维系公立医院的生存与发展。以药补医是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痼疾,造成了看病贵等问题。《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都取消药品加成,说明我国政府对医改方向的坚持,也预示着以药补医将被彻底摒弃。
    取消以药补医之后,公立医院无法从药品销售上来获得利益;医生也将通过医疗技术服务来养活自己,不用再挖空心思地开大药方、高价药,患者也就不必再为药价高而发愁,可以自主选择医生、支付相应的诊疗费用,以形成良性和谐的医疗环境;同时,医保基金也能借此减少药品费用报销,抑制医保支出增长过快的势头。
    可见,这是一个多方获益的模式。同时也需要小心防范改革被钻了空子,毕竟以药补医改为以技养医,并非简单的字面变化,而是涉及利益链条的重塑,会遭受一定的利益阻碍。
    另外,取消药品加成后,虽然药品费用会降下来,但是如果医疗服务费用、医疗器械费用、诊疗费用等上涨过多、过快的话,依然会加重患者的医疗负担。因此,改革还需要控制总体医疗费用,避免出现价格“跷跷板”效应,令民众空欢喜一场。
(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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