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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不在多 贵在精与准
秋季如何健脾化湿
王叔和在河南编次《伤寒杂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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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26年9月17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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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药不在多 贵在精与准
 

□张磊

 

   中医临床治疗,根据疾病的性质不同,有“七方”“八法”“十二剂”之别。“七方”,即“大、小、缓、急、奇、偶、复”;“八法”,即“汗、吐、下、温、清、补、和、消”;“十二剂”,即补扶弱,重镇怯,轻去实(发汗解肌之法),宣决壅(宣有3个意义:涌吐、宣散、纳药鼻中取),通行滞(通利小便),泻去闭,滑去著(滑者润泽之义,从大便降之,较泻剂为轻,如脾约丸、更衣丸之类)),涩固脱,湿润燥,燥去湿,寒胜热,热制寒。这是遣方用药的原则大法,医者不可不知。但是,具体到每个方子,必须组方严谨,针对性强,主攻方向明确,用药不在多而在精和准。每看一个病,每开一个方,一定要仔细、认真、果断。
    遣方用药注意药物剂量的大小变化,这是中医药学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在一张处方上,有些药用得较多,有些药用得很少,绝不是无原则、无目的,而是辨证论方,据证用药。用药或多或少,皆有规范。

 

处方中之小量
    处方中之小量,是说一张处方中多数药材的用量较大,而少数药材的用量则较小。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较小的药量呢,也没有绝对规定。根据临床经验,包括以下几点。
    反佐宜用小量 有些大寒或大热证候,若单用“正治”法,就要发生格拒现象。为避免这一现象,在大剂温热药中加入少量寒凉药,在大剂寒凉药中加入少量温热药以反佐之,起到诱导引药深入,不致药性与病性发生格拒。反佐用小量,除药味少、量小以外,还有药味少而量非小的含义。所谓小是与大量寒凉药或大量温热药相对而言。比如,白通加猪胆汁汤,方中猪胆汁和人尿的量并非小,但是与温热药的量相比,量仍是小;左金丸重用黄连之苦寒泻火、降逆止呕,少佐吴茱萸以开郁散结、下气降逆,用吴茱萸就是反佐法,但是量是小的。这2种情况在临床上应依据病情而斟酌应用。
    升提中气宜用小量 治疗中气虚而下陷,根据“陷者举之”的治则,在补中益气药中加入升麻、柴胡以引中气之陷而上升,疗效颇佳,但是升麻、柴胡的用量不宜大。比如,在补气升肠饮中,升麻只用1分(古时计量单位)。《傅青主女科·正产肠下》解释说:“此方纯于补气,全不升肠,即如用升麻一分,亦不过引气而升耳。盖升麻之为用,少则气升,多则血升也,不可不知。”从临床经验来看,升陷剂中升麻、柴胡的用量虽然不能局限于1分,但是确实不宜过大。
    疏利气机宜用小量 凡气机因腻滞而不畅者,皆宜用小量理气之品以疏利之。比如,在滋补剂中,用小量理气药,以宣畅呆滞;在祛湿剂中,用小量理气药,以鼓荡气机。莫看用量小,而作用甚大。
    醒脏腑之困或唤起脏腑之性者宜用小量 所谓“醒”和“唤”,是激发之意。脏腑功能因某种原因而陷于困顿不振的状态(指慢性病证,不包括休克),治疗除辨证用药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应加入小量激发之品,以促进脏腑功能的恢复。比如,脾气虚弱,健运乏力,饮食量减少,兼有湿象者,临床治疗在健脾益气的方药中,往往佐以小量草果、菖蒲、木香等以醒脾困,比单纯健脾益气效果要好得多。又如,肝血不足而性失条达,可在补肝剂中加入小量柴胡、薄荷、独活等,以唤起升发条达之性。滑氏补肝散之用小量独活,就是“假风药以张其气也”(清代医学家唐容川《血论证·卷七·口》)。但是,这与疏肝解郁之剂意义有所不同,彼在疏肝郁,此在唤肝性。
    引火归元宜用小量 阴虚于下,火浮于上,此非火真有余,乃肾阴不足阳失恋,火不归宅而上浮,常以小量桂枝、附子加于壮水药中以引火归元,“导龙人海”。
    助气化作用宜用小量 所谓气化,简言之,就是体内某些物质化为气,气又化为某些物质,也就是食物在体内化气、吸收、成形、排出的变化过程。气化过程的维持主要依赖命门元气与宗气。若气化失常,就会出现代谢障碍,功能失调。比如膀胱气化失常,容易发生小便不利。因此,在治疗上,医者要辨证求因,审因论治,湿者渗利,热者清导,阴虚者壮水,阳虚者补火。为了注意膀胱气化功能,即使用渗利和滋阴之剂,亦常加入小量桂枝或附子,或桂枝、附子兼用以启肾之气化。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桂枝、附子不宜大量。
    兼治标证宜用小量 治标治本,抑或标本同治,应依据病证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其用药分量大小,也应依据病证的具体情况而确定。一般来说,标证不太主要,或标的症状虽然明显,但是不是主要矛盾,若标本同时治疗,治标药味不宜过多,药量也不宜过大。比如,顺肝益气汤治疗妊娠恶阻,方中陈皮只用3分,砂仁只用1粒,神曲只用1钱(古时计量单位),而人参、当归用1两(古时计量单位),熟地用5钱。由于妊娠恶阻多是肾水不足、肝血太燥、脾胃衰微、不胜频吐,故重用滋养阴血和补气之品以治其本,仅少佐以开胃之品兼顾其呕恶之标。《傅青主女科·妊娠恶阻》云:“此方平肝则肝逆除,补肾则肝燥息,补气则血易生。凡胎病而少带恶阻者,俱以此方投之,无不安。”临床上像这类处方不为少见,具有主次分明、功用协调、方不板滞之特点。又如,气病及血,血病及气,阳损及阴,阴损及阳之证,皆应标本兼治。但是,所及之处,为善尚轻,而治疗就不能平分秋色,当大则大,当小则小。比如,补阳还五汤证,是元气亏损,半身无气,无气则不能动,不能动即成半身不遂,故重用黄芪4两,以峻补其气,其他活血通经药物皆为小量。此因气虚而致血行不畅,自然补气是主要矛盾。
    此外,剧毒药、某些芳香开窍药用小量,不在此例。
药量要各得其宜
    小量(指一般常用量)用药,是根据病证需要而定,决不能无原则、无目的地乱开大包药,不能片面地认为药量开得大才能治病,小了就不治病,有些病证就不必用大剂药。比如,调协阴阳营卫,补扶气血虚弱,扫残余之邪,壮阳补火等,均宜用小剂药以缓图之。因为功能失调和虚弱,治疗要有个渐变过程,岂能百废俱兴于一旦。有的医生就是习惯开“大方”,药味既多分量又大,也不考虑是否药过于病。我认为,这不仅造成药物浪费,增加药费开支,而且效果也不见得好,甚至适得其反。诚然,病重药轻,药不胜病,也是难以取效的。比如,大瘟大毒,大积大聚,红肿高大,或气脱阳亡,或津亏液耗者,均宜用大剂以急治之,正所谓“欲起千钧之石,必须有千钧之力”;否则,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此外,有一些质重和平淡药物,用量亦不宜过小。有些特殊方药、特殊用量,也不要畏其大。
    医生除了根据疾病轻重、缓急施用小剂或大剂而外,还应根据患者年龄、体质、所在地区和气候特点而斟酌用量,才不至于机械死板。
药量对疗效的影响
    中医遣方用药很讲究药量大小与配伍变化,同样的方药,用量不同,就有不同的疗效。比如,小承气汤、厚朴三物汤、厚朴大黄汤,均由厚朴、枳实、大黄组成,但是在药量上有所不同,而其所主证候及所产生的作用亦有区别。小承气汤,由厚朴3两,大黄4两,枳实3枚组成,治疗积胀俱轻之证,目的在于攻实;厚朴三物汤,由厚朴8两,大黄4两,枳实5枚组成,治疗胀重积轻之证,目的在于行气除满;厚朴大黄汤,由厚朴一尺(古时计量单位),大黄6两,枳实4枚组成,治疗痰饮结实之证,目的在于行气通便。
    又如,桂枝加附子汤与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药味完全相同,仅桂枝、附子的分量略有差异。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是桂枝3两,附子1枚;桂枝附子汤是桂枝4两,附子3枚,余皆相同。但是,两方主治却完全不同,前者治疗阳虚的脉促胸满恶寒,后者治疗风湿相搏的身体痛烦。这是因为桂枝、附子的用量关系,特别是附子的用量,小量则温经回阳,大量则力能镇痛。再如,桂枝汤能调和营卫、解肌发汗,若再加桂枝2两,即为桂枝加桂汤,治疗水寒之气上冲的奔豚证;若芍药加倍并且加饴糖,就变为温养中脏、补虚和里的小建中汤了。
    另外,还有一些方药分量比例经过长期实践证明,似有不能随便更换之意。比如,当归补血汤,只有黄芪剂量5倍于当归才能起到阳生阴长、气旺血生之效(血脱须补气,阳生则阴长)。因此,临床使用方药,又不可忽略这些经验。
    总之,药量大小变化,是临床治疗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用之得当,疗效就好;用之不当,疗效就差。辨证、立法、用药,三者缺一不可,即使辨证立法都对,而用药不精不准,同样会影响治疗效果。
    (作者系国医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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