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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的诊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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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指各种原发和继发的慢性肾脏疾病进行性恶化,逐渐出现肾功能不全,发展到最终的统一性结局。目前,这一概念在全球肾脏病领域已被慢性肾脏病(CKD)所取代。 CKD指肾损害或肾小球滤过率(GFR)<60毫升/(分钟·1.73平方米)持续≥3个月;肾损害指肾出现病理改变或损害指标如血或尿检查异常,影像学检查异常。 近年来,根据国际公认《肾脏病预后质量指南》,临床按照肾小球滤过率的水平将CKD分为5期,其中2期~5期为慢性肾衰竭进展的不同阶段。 1期 肾损害:GFR正常或升高〔≥90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2期 肾损害伴GFR轻度下降〔60毫升~89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3a期 GFR轻到中度下降〔45毫升~59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3b期 GFR中到重度下降〔30毫升~44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4期 GFR重度下降〔15毫升~29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5期 肾衰竭〔GFR<15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慢性肾衰竭(或慢性肾脏病)病因多样、复杂,在我国以IgA(免疫球蛋白A)肾病为主的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较为多见。感染、血容量不足(出血或液体入量不足及丢失过多)、不适当药物的应用、血压增高、尿路梗阻、饮食不当等因素,可导致慢性肾衰竭患者肾功能急剧恶化。 临床表现 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 水:患者对水的调节能力差,可有水潴留,但也有脱水。肾小管浓缩功能受损时,患者可有夜尿增多,排出低渗尿。当肾小球普遍严重受损时滤过减少,出现少尿。 钾:晚期肾衰竭患者,多有血钾增高,尤其是少尿、代谢性酸中毒、用药不当及处于高分解状态等患者,可以出现致命的高钾血症。 酸碱平衡失调:由于酸性物质排出减少,肾小管泌氢和泌NH+,能力下降,导致血浆中HCO-浓度下降,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当酸中毒时体内多种酶活性受抑制,患者可有严重的临床表现,出现呼吸深长、嗜睡,的甚至昏迷死亡。 消化系统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最早出现的临床表现。晚期患者可有消化道出血。 心血管系统 心脑血管疾病是慢性肾脏病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患者有不同程度的高血压病、容量负荷过重和贫血。患者可出现左心室肥厚或尿毒症性心肌病,出现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晚期或透析患者可以有心包炎的临床表现,以及动脉粥样硬化的快速进展。 血液系统 主要表现为贫血和出血倾向。在慢性肾衰竭的不同阶段均可以合并有不同程度的贫血,多为正常细胞正色素性贫血。其主要原因是肾脏生成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减少所致。患者血浆中存在的红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红细胞寿命缩短、失血、营养不良等诸多因素,也是造成贫血的原因。患者末梢血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目变化不大,但功能受损,因此患者易发生感染并有出血倾向(与凝血机制异常亦有关系)。 呼吸系统 并发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呼吸深长,水潴留和心力衰竭可导致肺水肿;终末期肾脏病还可出现尿毒症肺,胸部X线片可见肺门两侧出现对称型蝴蝶状阴影。 矿物质及骨代谢异常 由于排磷减少致血磷升高,肾脏产生活性维生素D3的功能减退,均致血钙浓度降低。血钙浓度降低刺激甲状旁腺激素(PTH)分泌增加,发生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骨骼系统表现为高转化性骨病、低转化性骨病和混合性骨病,统称为肾性骨营养不良。患者可有骨酸痛,甚至发生自发性骨折。 神经、肌肉系统 患者早期多有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随着病情进展,患者表现出尿毒症性脑病和周围神经病变症状,出现嗜睡、抽搐、昏迷、肢体(下肢更常见)远端对称性感觉异常、肌无力等。 内分泌系统 肾脏本身分泌EPO减少导致贫血,分泌活性维生素D3减少导致肾性骨营养不良,肾脏本身降解、排出激素的功能降低致一些激素在体内蓄积,如胰岛素。部分患者有轻度甲状腺素水平降低,以及性腺功能受损的表现。 代谢紊乱 慢性肾衰竭患者因蛋白质分解大于合成造成严重的蛋白质缺乏。同时,氨基酸代谢紊乱,必需的氨基酸减少,非必需的氨基酸相对升高。有高脂血症的患者,主要表现为甘油三酯增加,低密度脂蛋白及极低密度脂蛋白升高,患者空腹血糖多正常,但糖耐量降低,这与胰岛素靶组织反应受损有关。 其他 慢性肾衰竭患者多有皮肤瘙痒、面色较暗且萎黄,并稍有水肿。 治疗原则 非透析疗法的原则 目的是延缓早期、中期慢性肾功能减退患者症状进一步恶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养治疗:保证足够的热量摄入(每天每千克体重30千卡~35千卡),以避免蛋白质过多分解;蛋白质的摄入应采用优质低量的原则;优质(动物)蛋白质摄入量应占50%;限制磷的摄入量;可加用必需的氨基酸、α-酮酸和α-羟酸;水溶性维生素B族、维生素C、活性维生素D应予补充。 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酸中毒:合并高血压或水肿时,钠摄入量<2克/天(氯化钠摄入量<5克/天)。当GFR下降至20毫升/分钟~25毫升/分钟或更低时,易出现高血钾,应积极处理,同时避免使用可引起高钾血症的药物,如ACEI(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保钾利尿剂等。当血钾>5.5毫摩尔/升时,可口服聚磺苯乙烯(降钾树脂)。患者如果有酸中毒,就要积极纠正。 纠正钙、磷代谢紊乱和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首先应通过限磷饮食和应用磷结合剂控制高血磷。降低血磷后如PTH仍然较高,可以给予活性维生素D治疗。 纠正贫血:补充EPO和铁剂等造血原料。 控制高血压:ACEI或ARB可以降低系统性高血压和肾小球内高压(无论有无系统性高血压),故可使用。但如果血肌酐升高>264微摩尔/升(3毫升/分升)或孤立肾、双肾动脉狭窄或老年人,使用此类制剂可致急骤肾功能恶化,故应慎用或不用。 清除体内毒性代谢产物:口服吸附剂或中药大黄等,通过肠道增加毒性代谢产物排泄。 肾脏替代治疗 包括血液净化和肾脏移植。适应证包括:限制蛋白质摄入等不能缓解尿毒症的症状;难以纠正的高钾血症;难以控制的进展性代谢性酸中毒;难以控制的水钠潴留,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急性肺水肿;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性脑病和进展性神经病变。 转 诊 1.首诊肾功能不全,不能鉴别急性或慢性肾衰竭者。 2.慢性肾衰竭患者短期内肾功能急剧恶化,提示可能存在某些可逆因素导致疾病快速进展。 3.慢性肾衰竭患者进展到终末期肾衰竭,有血液净化指征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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