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倡导自然分娩 保障母婴安全
本报讯 (记者乔晓娜)“我家宝宝出生的真是时候,顺产居然能补助1600元。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感谢你们的关心和照顾。”近日,梅女士在邓州市妇幼保健院顺产一名女婴,成为享受生育保险新政策的其中一位。梅女士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她说自己感觉到了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负担。 近年来,全球剖宫产手术比例持续上升,不断上升的剖宫产率表明,在医学上非必要的剖宫产手术数量正在增加。未来10年,这一趋势预计仍将持续。对此,世界卫生组织呼吁,提供优质产科综合服务。2019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年),称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秦耕在发布会上表示,此前一些地区、一些机构剖宫产率有不合理上升,主要是医学指征把控、掌握得不够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严格遵循医学规律,严格控制剖宫产的手术指征,该做的做,不该做的尽可能沟通协商;将不断调整临床技术服务价格,推动自然分娩、助产价格的提升,让大家更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来控制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手术率。中国还大力促进自然分娩,鼓励助产机构开展导乐分娩、分娩陪伴等服务,积极推广分娩镇痛服务。2018年,全国剖宫产率为36.7%。2020年,河南省孕产妇死亡率为15/10万,南阳市孕产妇死亡率为9/10万。 目前,全省大多数县(市、区)住院分娩孕产妇医保补偿按照单病种付费,自然分娩补偿600元,剖宫产补偿1600元。这种情况导致以邓州市妇幼保健院为代表的妇幼专科医院住院分娩补助率低,自付费用高的现象。做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保证。 为了支持国家人口战略,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待遇,7月20日,邓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邓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三章十四条“生育医疗补助待遇”方面“城乡居民生育待遇”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600元,剖宫产2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邓州市妇幼保健院高度重视医保新政的执行与落实。 截至目前,邓州市妇幼保健院已有顺产160人、剖宫产110人享受新政待遇。 邓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贺占龙告诉记者,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要求,作为助产机构中分娩量较大的公立妇幼保健医院,还承担全市“促进自然分娩,控制剖宫产率”的职责。住院分娩孕产妇医保补偿调整,不仅能体现医保保基本的基本原则,而且保证了基金的安全使用,也保障了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