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加强医养中心建设
本报讯 7月20日,从焦作市卫生健康委传来消息,焦作市整合多方资源,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医养中心建设。 焦作市委、市政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着眼“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目标,把医养中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大民生实事,成立医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为医养中心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财政保障”的工作机制和政策、资金、医疗“三项整合”的医养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班子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推动医养中心建设的良好局面。按照“政府主导、城乡一体、试点带动、全面推进”的思路,焦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多项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医养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焦作市还建立医养中心建设奖评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在医养中心管理上,焦作市实施“两公开、两公示、两评估”制度,由扶贫办牵头,卫生健康委、残联、民政局和乡镇办事处配合,对符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人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级别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力照料或者照料困难,本人自愿申请”条件的人员做好兜底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批、市(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医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程序,在兜底保障对象初选和入住医养中心前分别进行村公开、村公示;根据医养中心入住能力,严格进行适应性评估,对兜底保障对象中失能、半失能、长期卧床、需要全面照护的人员,安排入住到肢残医养中心;对失智及精神障碍人员,安排入住到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医养中心。医养中心与入住人员的抚养人或监护人签订医养服务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满后,扶贫、残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对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情况进行适宜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继续入住条件。 焦作市综合施策,建立“三整合”(政策整合、资金整合、医疗资源整合)医养服务体系。焦作市建立了“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财政保障”的工作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政策、民政部门低保政策、残疾人补贴政策、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政策,畅通各项政策的落实渠道,为医养中心建设提供政策支持。焦作市积极整合民政养老项目、医疗服务提升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各类项目资金,并整合残疾人阳光家园、残疾人低保、民政集中供养等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倾斜保障,为医养中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焦作市通过“医中建养”“养中办医”“医养一体”3种方式整合医疗服务资源,即依托县级医院和精神病院建立医养中心,依托养老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立医养中心,依托卫生院改建扩建医养中心,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合理分配、合理共享。 截至目前,全市47家医养中心共入住各类人员1269人,其中符合兜底政策的医养人员574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医养条件的重度残疾、重度精神残疾人员共1039人,入住率为55.24%,取得了初步成效。 (王正勋 侯林峰 王全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