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群众大力普及中医药文化 □汪 胜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在推进全民健康进程中,应该发挥出特色和优势。《中医药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医人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中医药文化传播方面,也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依法培养中医药人才
《中医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人才是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关键,而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更注重临床实践和经验传承。一些中西医结合医院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牵头发起针对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类别医务人员开办的“西学中”培训班。
依法传承中医药知识
《中医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 发展中医药事业,人才是根本,传承是关键。一些中医医院鼓励员工传承和开展中医药传统技术诊疗项目。安神枕、散寒包、扶阳灸、游走罐、耳穴压豆、三豆饮、药物罐、虎符铜砭刮痧等中医药特色疗法受到欢迎,妇洁康洗剂等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依法传播中医药文化
《中医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组织和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中医药不仅是治疗疾病和解除痛苦的手段,还是一种人生哲学和生活方式,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符号之一。传承中医药文化仅依靠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显然不够,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中医药文化,从而打下广泛的群众基础。 一些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院连续多年举办中医药文化节、膏方节、中医中药中国行等系列活动,通过传统文艺节目表演、中医药特色疗法体验、专家义诊和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医药文化。 一些中医医院有计划、分步骤在院区建设了多处富有中医药特色的文化景观,以多种形式传承、创新中医药传统文化,不断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医药文化,为传播中医药文化添砖加瓦。 (作者供职于濮阳市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