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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用品需做检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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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放射防护用品安全有效,依据《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医用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的规定,无论是生产单位还是使用单位,都应定期对放射防护用品进行检测。 放射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在产品首次生产前,对已连续生产两年的产品、进口的每批产品、停产逾一年再投产的产品,以及设计、生产工艺和原料配比有改变时,都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指标除标称铅当量外,还包括扯断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扯断永久变形率、硬度、撕裂强度以及老化实验。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与使用。 对于使用中的放射防护用品,现有法规和标准无强制送检的要求,但为保证防护效果,要求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自行检查两次,防止因老化、断裂、磨损等造成的防护效果降低。自行检查可采用目视、透视或摄影等方法。当然,使用单位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按照《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的规定,放射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若经检查符合防护要求,时间延长至6年。 (据《放射卫生监督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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