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8月31日零时起,南阳20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 8月18日,南阳市召开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启动会,下发市物价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南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市物价办主任丁心长就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范围、内容、措施等做了政策解读。市人社局局长苏金勇就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如何与医保衔接做了具体安排。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刘明杰在最后总结中,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实行之后,南阳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包括5项主要任务:改革管理体制、建立运行新机制、严控医疗费用、优化就医秩序、强化考核评价等。 据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其余10%由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这20家医院中,市直医院13家,卧龙区3家,宛城区4家。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之前,该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全市19家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率先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乔晓娜 方 圆 崔松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