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点击目录导航下的 可查看PDF版
|
|
郑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将设法制监督科 |
|
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宋 波)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设置法制监督科,人员配置与单位规模及工作量相匹配,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其他医疗机构设置专职(兼职)法制监督员。日前,郑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医疗行风整治、加强依法执业管理、强化执业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执法检查6个方面加大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 据介绍,法制监督科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进行自查,每月自查1次,每2个月上报1次;针对违法行为,随时发现,随时报告。5月30日前,郑州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将法制监督科设置到位,并将科室设置情况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督处(科)、政策法规处(科)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法制监督科都有哪些职责呢?列席医院重大决策集体会议,做好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制订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及考核计划,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考核及咨询工作;定期开展医疗卫生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业务科室落实相关医疗规章制度和规范,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