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记者7月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了2016年第四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公布了医用防护服、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等6个品种193批(台)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结果。 其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4批(台)产品:医用防护服两家企业3批产品,分别是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外观、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规定;崇阳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外观、断裂强力不符合标准规定。另外,豪展医疗科技(吴江)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子血压计,不带灯按钮的颜色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了解,对上述抽验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有关处置情况应于2016年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