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病 切忌见好就收 □汪 旭
笔者在门诊上跟师侍诊时,发现老师为患者治疗疾病时,经常遇到这样的患者,在服用几服药后,就急切地问:“医生,去年,你开了中药,让我调理了一个多月,就不咳嗽了,嗓子也不肿痛了,效果很明显。今年,我又开始咳嗽了,所以找你治病。”患者服药一周后,就问:“医生,今天,我感觉好多了,什么时间能停止服药呢?” 在跟师侍诊之余,笔者时常研读中医经典医籍,比如《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等,我注意到“除邪务尽,使病愈防复发”这个治疗法则。笔者认为,中医治病应养成这样的治疗思路:疾病症状消失了,并不等于阴阳平衡,体质纠正好了,或者疾病治愈了,身体康复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临床上,有很多肿瘤患者就是这样想的。之前,笔者看过天津市著名肿瘤专家孙秉严撰写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治疗恶性肿瘤,要以瘤毒的彻底消灭为最终目的,对于那些在短期内见效的患者,切不可一见病情好转就停药。一般来说,治疗恶性肿瘤,患者需要连续服药1年~2年,甚至3年,有的患者虽然未终日服药,但是10多年来未中断服用中药(引用《孙秉严治疗肿瘤临床经验》之内容)。这充分说明,急危重症、恶性肿瘤是这样治疗的。笔者结合古今医家的诊疗经验,结合自己的诊疗体会,认为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也是如此。名老中医岳美中认为:治急性病要有胆有识,治慢性病要有方有守。也就是医生对于急性病,要有胆有识,迅速抓住疾病特点,因势利导,以解除患者的病痛。对于慢性病,则要有方有守,辅助机体慢慢提高抵抗力,以战胜疾病。 笔者在跟师临证过程中,结合近几天的治疗经验,认为儿科疾病也是如此。比如偶尔接诊一名咳嗽患儿,让其服用一些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类的药物。几天后,患儿的咳嗽症状就消失了。可是,笔者经过仔细观察该患儿,发现有面色微黄、舌苔略厚、食欲不振等情况,如果咳嗽好了就立即停药,在饮食上也不注意,或许几天后,该患儿的咳嗽又会“卷土重来”。 笔者在侍诊过程中,时常能够遇见这样的病例。特别是生活在农村、偏远山区的老年患者,平时生活非常节俭,为了省钱,患了病不想及时医治,而是能拖就拖,总认为拖几天就好了,或者实在病重了,只好去乡镇卫生院治病,待病情略有好转时就立即停药,往往留下疾病的“尾巴”,致使疾病缠绵不愈。这样,这些患者每次疾病复发时,又需要花钱治病。与其这样,不如第一次病愈后,再巩固治疗几周,可达到彻底治愈疾病的目的,也避免了“多花钱,遭受疾病折磨”的痛苦。 民间有一句俗语:“天晴了雨停了,你又觉得你行了。”在临床上,有一些急危重症患者认为:“病来如山倒,需要积极配合医生,方能治好疾病。”于是,这些患者非常配合治疗,有的还向医生口头保证:要坚持服药,配合治疗。可是,等到病情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明显改善,或者取得治疗效果的时候,这些患者却不积极配合医生治病了,总是找一些相关理由,就是不按时服药,比如:“这药味道太苦了,我喝了100多服了,实在受不了。”“我喝了几个月的苦药,没有吃过水果。现在,我的病情好了,吃点水果应该没事……”可是,等到病情复发时,这些患者就后悔莫及,埋怨自己当初不配合医生治病。这样的情况,相信很多坐诊的医生,都深有同感。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真诚地向各位患者建议:治病的时候,不要见好就收,需要遵照医嘱按时、定量服药,定期复诊。把身体彻底调理好之后,再停止服药为好。身体彻底恢复健康之后,患者还要注意保养、进行康复锻炼等。 (作者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