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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核发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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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 通讯员翟 伟)全省持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和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请注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重新登记核发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省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信息登记和核发工作。持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的人员,要进行登记;2015年以后参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要申请核发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省卫生健康委规定,资格证信息登记需要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信息登记表和资格证复印件。持合格证核发资格证需要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核发申请表,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3年以上证明材料,合格证复印件和一寸(2.5厘米×3.5厘米)彩色电子证件照。 各地卫生健康委要做好辖区内资格证信息登记、核发人员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待收集审核完成后,将有关提交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卫生机构提交资料直接报省卫生健康委。登记核发截至2019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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