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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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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记者9月22日从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九部门近期下发通知,转发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5项重点内容:即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检查整改和抽检检查两个阶段。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省各地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完成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等情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将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对重点地区检查,对发现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通过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强化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强化进口商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加强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各地监管部门将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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