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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尽快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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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保证分级诊疗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特别是在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能有效开展,就会实现首诊在基层的目标。因此,目前许多地区已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因各地的情况不同,进展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得不太理想。据有关媒体报道,一部分农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没有明显的获得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连续开展。 目前,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存在哪些问题呢?笔者日前到豫北黄河滩区农业县进行了走访,有一些具体的感受。 比如,某县是省级贫困县,有60万人(包括平原示范区)、740个行政村、860名乡村医生、14家乡镇卫生院。其中,6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占比为45.8%。笔者对一部分乡村医生调研时发现,2016年,该地的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为30%~60%,还有一部分存在只“签字”,而没有具体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笔者将乡村医生与农民的具体建议总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许多农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不太了解,一些老年人甚至全然不知,加上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致使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一定的难度。 其次,乡村医生数量有限,上门服务显得有一些力不从心,一名乡村医生签约150余户村民,按照签约设计项目及服务频率,乡村医生难以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 再次,村民对签约服务不主动配合,加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助比较低(同时,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也不高),导致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最后,监管不到位,缺少具体的考核措施和制度。于是,一部分乡村医生存在“偷懒”现象,上门服务少,甚至不上门服务等。 可以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开展,农民当然没有获得感。因此,按照有关要求(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率为30%,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率为60%),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农村真实、有效地开展,目前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怎么办呢?笔者认为,针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增加乡村医生的数量,同时考虑多点执业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确保上门服务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识,引导他们参加该项活动;同时尽快开展有偿签约服务,让乡村医生和签约农民共同参与签约服务项目。三是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和采取有效措施,把监管考核与乡村医生的补助挂钩,保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具体落实。四是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用“刷卡制”来督促乡村医生保质、保量完成上门服务工作量。五是开展有偿签约服务,以增加乡村医生的收入,同时合理增加乡村医生的补助,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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