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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特需医疗价格应避免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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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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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特需医疗价格应避免喧宾夺主
 

□唐卫毅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近日出台文件,从明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放开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医院自主定价。这是北京市按照中央“调放结合”的原则,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放开价格的医疗服务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会影响老百姓看病报销。同时,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将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提供的这些服务,在开展多层次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不影响基本医疗服务的规模和质量。
    不过,笔者担心: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之后,一些公立医院会扩大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纷纷开办各种各样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而冲击基本医疗服务。
    此外,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和专家,也需要合理界定和定位,并不是什么医疗服务项目都可以用特需医疗服务的名义来开办,比如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必再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应当针对一些疑难杂症或者专家的“绝活儿”来开办,尤其是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专家应当是国内知名的,甚至是大师级别的。
    放开特需医疗服务等价格,虽然有利于调节医疗市场的供求关系,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间接缓解看病难问题,但也应当把握好放开的标准和尺度,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避免喧宾夺主,冲击基本医疗服务。毕竟基本医疗服务才是大众化的服务,受众面更大;毕竟一次花300元挂特需专家号,多数患者不能承受。如果公立医院都“一窝蜂”地搞特需医疗服务,医疗行业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必定会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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