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柯霏)记者11月7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近日对《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119号)中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公告,涉及的3家企业除了其违法所得被没收外,还被处以一定金额的行政处罚。 具体核查情况:因为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批号:141201,规格型号:5克/袋,生产日期:2014年12月1日)相关批次产品不合格,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386.22元并处该批次“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货值金额两倍的4772.4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为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批号:509224002A,规格型号:1克/粒,生产日期:2015年9月5日)为该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关批次产品不合格,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343.5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1480瓶,并处115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10日共生产高州桂圆肉(规格型号:180克/包;生产日期:2016年1月10日)352包。因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该公司被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做出没收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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