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两年多的日子里,54岁的杨某一直守在躺在佛山市中医院病床上的“植物人”儿子的旁边。该院多次告知杨某,他的儿子已经不需要住院,并且杨某也不再对儿子的康复抱有希望,但他仍旧和儿子“滞留”在医院。杨某称带着儿子赖在医院,不是因为儿子有醒来的希望,而是因为医院里有“免费”服务。尽管父子俩有现实的难处和痛苦,但如此耗费公共医疗资源接受无谓的治疗,又引人深思。为了让他们撤离医院,佛山市中医院打了两场官司,法院最后下达了“撤离令”。但杨某表示,如果法院真的强行让他们搬离,他只好把儿子丢在医院不管了。 北京门头沟的陈某自称被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治坏了”,赖在医院4年。当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要求其腾出病房时,陈某一直很激动,一再重复说“把我治坏了就得负责”,但他又从未就“治坏了”一事申请鉴定或提起诉讼。 为什么医院对“医赖”束手无策呢?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在大众的眼里,患者是弱势群体,如果医院强行要求“医赖”出院,就会有人指责医院没有爱心,没有医德。如果“医赖”以医疗纠纷为借口的话,就会使事情复杂化,因为在不了解情况的人的眼中,会认为医生将人“治坏了”不但不想承担责任,还想将患者推出医院,一了百了。医院不愿意为这些事儿惹出是非,这反倒让“医赖”更加强势。即使医院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有时强制执行也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看似强势的医院也会因“诉讼难”“执行难”而头痛不已。 要解决“医赖”问题,应疏堵结合,需要打击、疏导、帮扶三结合。对于主动型“医赖”,医院管理者应在双方协商、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之道。由于医院和患者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的关系,医院在履行了医疗服务的义务后,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医疗费,并强制患者出院。同时,现行的法律也应加大对主动型“医赖”的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其恶意欠费的责任,还要处罚其长期霸占病床、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于被动型“医赖”,应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落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的基金支付与补助,帮扶一些“三无”患者,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此外,要积极探索推广医养结合模式,落实配套政策,实现社会资源最大化。 归根结底,应给医院提供合法的保护,并以此重塑规则威严,让“一切按规矩办”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习惯。每个人都应有守法光荣、耍赖可耻的认识。 (作者供职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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