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荣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再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处方外购。
促进医药资源重新分配
虽然从国家政策层面已经为患者提供了药品外购的可能,但是由于受到政府投入不足以及药品加成政策的长期影响,大多数医疗机构在现实中还是通过各种理由阻止处方外流,尤其是对于必须凭借处方才能购买的处方药。 推行处方外购,能够打破目前医药市场地域保护、产品垄断的局面,保证医药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处方外购会促进医疗机构的药房发生社会化变革,最终甚至有可能取消药房,这样一来,医疗机构能大幅减少人力成本和场所占用成本,使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 对于患者而言,处方外购带来的好处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处方外购将减少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流通环节,消除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有利于药价的合理回落。其二,由于目前各家医疗机构之间处方药品目录的不同,患者有时需要奔走于几家医疗机构才能买齐药品。而处方外购的放开会刺激药品零售市场的快速增长,大型药品零售连锁机构将逐步普及,届时在社区内进行“一站式”采购将成为现实。 近年来,我国一直倡导的“医药分开”政策是处方外购推动的原动力。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无法通过药品获得利润,而且药剂科会从过去的营利部门变为成本部门,医疗机构推动处方外购也会变得更加积极主动。
医保面临新挑战
然而,随着处方外购的逐步推行,医保部门将面临更大挑战。比如,医生在处方上标明药品通用名称,患者可到药品零售机构自行选购药品。原来在医疗机构,患者至多会有两种选择。但是在药品零售机构,相同药品的品规很多,而且不同厂商的价格也不一样。这时,患者的选择空间更大了。在医保报销比例逐渐提高的情况下,患者为了得到最大的实惠,通常会选择价格高、效果好的药品,这可能给医保基金安全带来隐患。 另外,在工作中,如果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医保部门就会采取拒付的方式来约束。而如果推行处方外购,患者实际上是和药品零售机构发生交易,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管控力度就会大大减弱,医疗机构开具处方的严谨性就有可能减弱。
用药安全有漏洞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方是从医疗机构至药房或药店单向流通的,并且在完成药品调剂后,应在处方上签字盖章并将处方留存。传统的流通路径是处方在院内流转,患者复制处方的可能性较小。而推行处方外购后,患者持处方至药品零售机构购药,处方被复制的可能性则大大提高,尤其是未来电子处方的实施,会增加患者持相同处方在不同药店反复购药的风险。 (作者供职于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