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对2015年批准设立的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开展验收。 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合同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建设工作,共在海外中医药中心、国际标准化、服务贸易、文化传播等4个重点领域实施了17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