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门诊统筹 济源新农合迈新步 |
|
本报讯 1月20日,济源市大峪镇薛寨村村民薛小龙在村卫生所看病取药后,直接报销了20%的药费。这是济源从2010年起,作为全省试点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着力解决参合农民因常见病增加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带来的直接益处。 据该市合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后,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门诊、村卫生所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2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个人报销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在医院单日门诊补助封顶额为12元,卫生所单日门诊补助封顶额为8元。对参合农民不在定点医院、卫生所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则不予补助。 为强化对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的管理,卫生部门建立健全了与门诊统筹相配套的处方、检查单据、药品管理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门诊费用、次均处方费用控制指标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定期对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助及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开大处方,规定医院门诊每次医疗费用控制在40元以下、门诊处方费用控制在30元以下,村卫生所每次门诊处方费用控制在10元以下。 据了解,该市按每人每年30元设立门诊统筹基金,由市合管办统一管理,按镇、街道划分门诊统筹基金控制指标,其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对参合农民实行“按比例补助、单日限额、年度封顶”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