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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重心迁移的宏观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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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26年9月19日 星期六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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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监督执法重心迁移的宏观趋势分析
 

□章玉霞

卫生监督执法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职责。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及疾控体系改革的全面铺开,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监管对象、风险类型和治理场景均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文基于某市2012年至2025年的卫生监督业务档案和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汇总数据,结合同期国家政策演变,系统梳理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的变化特征及宏观趋势,以期为新时期卫生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重心迁移的4个阶段
纵观2012年至2025年,卫生监督执法重心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的渐进式演变。
第一阶段为公共卫生领域监督强化期(2012年~2015年)。这一时期,随着食品卫生相关职能调整,公共卫生监管职再聚焦,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数增长约35%,行政处罚案件数增长逾60%,呈现“量升案增”的同步增长态势。
第二阶段为综合监督转型期(2016年~2019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监管成为工作重点。案件数较前一阶段末增长约1.4倍,“双随机”抽查单位数增长逾20倍。这一时期监督检查总量下降而案件数大幅上升,呈现“量降案增”的特征,标志着监管理念从“人海战术”向“精准监管”转变。
第三阶段为疫情防控与风险治理期(2020年~2022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应急防控、风险前置、传染病防控监督成为阶段性工作重心。2021年案件数达峰值(超过千件),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嵌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第四阶段为疾控监督协同期(2023年~2025年)。随着疾控体系改革和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铺开,医防协同、疾控监督员制度、监督执法与疾控技术支撑融合成为新的工作方向。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单位增长近8倍(超过千家),发现的问题总数增长逾1.3倍,制度扩面速度之快充分反映了地方积极响应及政策推行的力度。
5个维度的系统性转变
14年来,执法工作重心的迁移主要体现在5个维度的系统性变化。
监管对象从传统公共卫生领域,逐步拓展至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放射、消毒产品等综合监管对象,直至如今聚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医防协同场景、重点风险对象和新型监管场景等全行业、新业态。
监管内容从证照条件、卫生设施、日常管理的基础性检查,延伸至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执业、“双随机、一公开”、量化分级等综合性监管,再到疫情防控、院感管理、风险排查、主体责任落实,如今进一步延伸至疾控职责落实、医防协同、风险闭环、综合评价等更深层次内容。
监管方式从现场巡查、专项整治,到“双随机、一公开”、移动执法,再到应急监督、重点巡查、风险提示。目前,正向数智赋能、在线监测、协同监管的智慧化方向迈进。
监管能力从以卫生专业和现场执法能力为主,发展到卫生、法律、信息化能力并重,再到卫生、法律、应急处置能力融合,如今形成卫生、法律、疾控技术、信息化、协同治理的复合能力体系。
治理目标从查处违法、规范秩序的基础目标,提升至规范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再到控制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最终迈向健康治理、风险防控、医防融合的更高层次追求。
重心迁移的动因分析
透视这14年的发展轨迹,可以归纳出核心动因。
政策制度变革是直接驱动力。综合监督体制改革,推动卫生监督由传统条线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促使执法模式从覆盖式巡查转向精准高效的监管。这一转变的实质,是卫生健康治理从运动式执法向常态化执法、从经验判断向制度约束的深刻转型。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是重要催化剂。新冠疫情防控将卫生监督执法从常规执法场景推入公共卫生应急治理的前沿阵地,风险排查、院感防控、隔离场所监督成为阶段性重点。这一过程不仅检验了卫生监督体系的应急响应能力,也为后续监督执法与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深度融合积累了宝贵经验。
疾控体系改革是转型新动能。疾控监督机构融合、疾控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推动卫生监督从单一行政执法向“疾控技术支撑赋能监督执法”转变。执法不再仅仅是“查违规、罚违法”的事后纠偏,而是嵌入公共卫生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全链条的治理环节,成为医防融合的重要连接点。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一是专职疾控监督员配置相对滞后。在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扩面过程中,试点单位数量大幅增长,但是以兼职疾控监督员为主,专职人员较少,制约了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协同处置机制尚不完善。如何将技术监测结果有效转化为执法依据,如何实现监督执法结果与监测措施调整,这些关键环节仍缺乏标准化、制度化的操作规范。技术监测部门与监督执法部门在工作流程、权责界定上仍存在边界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各管一段”现象尚未根本改变。三是信息化支撑能力有待提升。技术监测与监督执法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仍存在壁垒,数据“孤岛”现象尚未完全打破,制约了智慧监管和精准监管的深入推进。
思考与建议
“十五五”期间,应着力推动疾控和监督队伍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的深度转变。
一是加快专职疾控监督员的培养和下沉。应明确专职人员配备比例,并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机制,提升其疾控技术和现场执法能力,提高监督效能。
二是健全协同处置机制。在技术监测与监督执法常态化协同处置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后的技术研判、信息通报、联合处置等环节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形成“发现-研判-处置-反馈”的协同处置闭环。
三是推进信息化共建共享。加快推动疾控技术监测与监督执法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利用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实现公共卫生风险信息的实时共享和预警联动。
实践经验表明,卫生监督执法重心迁移的清晰趋势,是卫生健康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面向未来,应加快构建与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相适应的卫生监督执法新格局,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实践样本。
[作者供职于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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