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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完善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技术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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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 琦 许冬冬)3月18日~20日,河南省召开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评估内容》研讨会。来自省内外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共同研究完善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体系。 2025年8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分类监督执法,依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将用人单位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乙、丙三大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甲类(低风险)“无事不扰”,对乙类(中风险)常态化监督,对丙类(高风险)重点监管,并积极推进智能化分类监督与非现场执法。 河南作为全国职业卫生分类执法试点先行省份,自2020年禹州市入选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以来,经过5年积极探索,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5年来,河南省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通过差异化执法,对高风险单位精准发力、严格监管,对低风险单位“无事不扰”,2025年实现分类监督执法地域全覆盖,国家平台与省平台职业卫生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均达到99.6%以上。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与试点初期相比,职业病危害申报单位由8009家增至13327家,职业卫生检测单位由5254家增至9028家,职业健康检查单位由9854家增至17360家。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建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全省158个试点县区全部实现智能分类管理。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依托6个职业卫生实训基地,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巡讲和专业技能培训,2025年累计培训各类监管及技术人员1.2万人次,22名卫生监督员入选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专家库。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河南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如职业病危害涉及面广、监督任务与卫生监督员力量匹配需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监管难度增加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评估内容》作为分类监督执法的核心依据,在实际运用中持续完善,在部分指标适用性、企业评估便利性、信息化系统衔接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共卫生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说,评估内容是分类监督执法的核心依据,直接关系到差异化监管的精准实施。 此次举办研讨会,旨在系统梳理基层实践经验,凝聚共识、优化标准,确保与国家指导意见高效衔接,推动河南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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