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医院门诊看病报销惠及广大患者
本报讯 (记者王明杰 通讯员黎 成 郑思杰)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开展个人账户改革。信阳市中医院是信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即时结报定点医院,通过与医保系统对接,在7月1日政策实施当天已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准确结算门诊共济报销。 日前,一名患儿在信阳市中医院门诊就诊,治疗费960元,城乡居民账户余额140元,患儿的母亲为职工医保,绑定家庭成员账户信息,支出城乡居民账户余额后,剩下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共济账户支出,即从其母亲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7月6日,刘女士到信阳市中医院就诊,此次就诊产生门诊总费用54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59元,除去门槛费50元后,剩余的409元按照退休职工50%报销,共报销204.5元。 职工医保本人持社保卡在信阳市中医院门诊就诊时,经扣除起付线50元后按50%报销,剩下自付部分从个人账户扣除。其本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申请绑定与本人关系后,其本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可享受扣除本人的个人账户。 要想享受这项优惠政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是正常参保人员;绑定关系必须在同一个统筹区内;两位居民医保不可进行绑定;授权人一次只能绑定其家庭成员中一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绑定其他家庭成员时,需要解绑原享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