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 娟)3月25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该局清理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文件,以及不符合当前政策要求及实际需要的文件,共112件。 此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件审阅并提出清理意见,坚决清理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文件,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要求的文件。清理范围包括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至2021年年底,所有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确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98件,拟近期予以修订的规范性文件4件,决定废止文件112件。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文件备案制度,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评估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过程管理,为推进医保法治建设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