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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医疗普惠民生
河南强力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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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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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强力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10月8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强力推动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力争到2022年年底,互认项目的检验报告规范填写合格率达100%,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效率和医疗资源的共享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通知》规定,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应按照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对结果予以互认。原则上,属于《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予认可。调整后的互认项目仍然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两大类别,并综合考虑了病种和当前的同质化水平因素,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的项目。
但是,出现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患者当前实际病情的;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因疾病转归需要连续对比观察的;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的,医疗机构可不予互认。
《通知》指出,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应整合影像检查、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增强业务协作,探索建立共享、共建机制,提高检查检验设备利用效率;专科联盟内应加强专科内检查结果质量控制,在提高本专科检查结果同质化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互认;医联体内牵头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室均可高度整合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部门,实现一体化管理和资源共享。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负责组织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全省开展互认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全部参加2021年国家级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力争到2022年年底,互认项目的检验报告规范填写合格率达100%,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达98%,合格率不低于90%,不合格项目分析纠正率达100%。 (详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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