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药物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蔡海霞
前不久,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地复发,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受到进一步关注。而部分人因为正在服用一些药物,担心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冲突而犹豫不决。笔者作为一名药师,在门诊经常遇到此类问题的咨询。为此,笔者特地查阅了相关的临床研究进展,整理出目前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影响免疫功能的药物 1.器官移植受者。应尽可能在移植术前至少2周完善疫苗接种,对于术前未接种者,术后应在免疫抑制剂用量较低时再开始接种。一般建议肝移植术后至少3个月开始接种,肾移植术后3个月~6个月再开始接种,但若社区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也可分别提前至6周和3个月内。因为术后早期为治疗急性排斥反应,免疫抑制剂用量最大,随着时间的延长,免疫抑制强度逐渐降低。 2.风湿免疫疾病患者。 (1)大部分药物可以继续使用,无须改变治疗,如糖皮质激素、羟氯喹、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硫唑嘌呤、口服环磷酰胺、口服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他克莫司、环孢素)、贝利尤单抗、TNF(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IL(白介素)-6受体抑制剂、IL-1抑制剂、IL-17抑制剂、IL-12/23抑制剂、IL-23抑制剂、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2)使用甲氨蝶呤者,若病情稳定,每次接种两剂型疫苗后,停药1周(接种时间不变)。 (3)使用吗替麦考酚酯者,若病情稳定,建议接种疫苗后停药1周。 (4)使用利妥昔单抗者,若患者通过预防性措施(如自我隔离)可显著降低感染风险,则可在下一个利妥昔单抗用药周期提前4周打第一剂疫苗,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推迟利妥昔单抗给药2周~4周。 (5)使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非甾体抗炎药者,在疫苗接种前应停药24小时,因其会影响抗原加工环节,而疫苗接种后48小时或出现发热时服药则不再影响疫苗反应,可正常使用。 3.恶性肿瘤患者。靶向治疗(除外抗CD20的单抗,如利妥昔单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及放疗的任何阶段均可接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而化疗后患者会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免疫功能受损。接种疫苗后,机体无法正常免疫应答,无法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建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至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2周进行。另外,由于血液系统肿瘤化疗强度常高于实体肿瘤,应待化疗后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水平恢复时,再进行疫苗接种。 二、干扰疫苗不良反应判断的药物 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等不良反应,为了避免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对判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干扰,对于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时间应与注射干扰素的时间相隔2天~3天。类似的药物还有抗骨质疏松药物静脉用双膦酸盐(唑来膦酸、帕米膦酸二钠),15%~30%的患者会出现一过性发热和流行性感冒样综合征,而且常发生在输注24小时~72小时,以低热、肌痛和关节痛为特点,建议用药至少3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其他药物 1.慢性病用药。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如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等)、甲状腺疾病用药不受接种疫苗影响,只要病情稳定,都可以放心接种。控制稳定的癫痫患者也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前后抗癫痫药物应保证规律服用,同时避免发作诱因。 2.抗感染药物。若患者病情稳定,无论是艾滋病患者长期服用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还是慢性肝病患者服用的抗乙肝、丙肝病毒药物,都不能因接种疫苗而减量或停用。抗菌药物与新冠病毒疫苗互不干扰,但服用抗菌药物说明人体存在细菌感染,如果病情比较轻微,没有发热,是可以接种疫苗的。 部分影响免疫功能的药物可能会减弱接种疫苗后的免疫反应,降低疫苗的保护效力,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接种疫苗前后可暂缓用药一段时间,以尽可能保护疫苗的免疫效力。另有少数药物(如干扰素、唑来膦酸等)用药后易出现发热,为避免对接种疫苗后不良反应的判断产生干扰,也建议间隔一段时间接种。而其他常见的慢性病患者,只要病情平稳,都可正常接种疫苗,日常规律服用的药物也无须停用或调整。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