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迟报、瞒报、谎报将追责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周二彬)3月11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做好境内外疫情防控,杜绝入境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失控漏管。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郑州市各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将本单位各项联防联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实行倒查责任制,对于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挂钩。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进入办公区域前体温检测等措施。一旦发现干部职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送往发热门诊就诊,在病情明确之前,不得允许其返岗上班。一旦发生疑似感染或确诊病例,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各单位应明确告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本人由境外返回郑州或得知亲属、朋友由境外返回郑州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所在单位要将信息及时报到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