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 通讯员刘长军)针对近期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增加基层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力量、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和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明确,市级疾控机构PCR(聚合酶链式反应)实验室检测人员不足的,可从当地具备PCR检测条件的医院抽调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临时编入市疾控机构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的可以开展核酸检测的省、市三级甲等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加强培训,积极开展核酸检测;规范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个人防护采用三级防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抽调有医学背景的人员,补充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力量,加强技能培训,确保按要求及时、规范完成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特定场所消杀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按规范要求进行完整的信息登记并按时上报;凡是从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立即指导患者和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采取隔离留观措施,由专用车辆就近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不得私自留诊;要加强诊断标准培训,提升与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等疾病的鉴别诊断能力,提高预检分诊水平。 乡村(社区)医生在健康随访时要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与居家隔离对象直接接触;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由专用车辆转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