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论坛之六
医务人员如何应对职业暴露?发现结核病患者应如何上报?发现结核病患者不上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本期受访专家: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吉英
医务人员如何应对职业暴露?
徐吉英:首先,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也就是通过有效执行感染控制计划和制度,采取正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来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具体来说,一是在接诊患者时,简单询问,快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或确诊结核病患者,并将不同的就诊者和不同的肺结核患者在门诊各个就诊环节分开。 二是如条件允许,将传染性结核病患者隔离在设有空气传播隔离的病房;如果没有隔离病房,应把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与其他患者分开,让他们待在一个单独的建筑或建筑内的单独区域。 三是对他们进行预防结核杆菌传播的宣传教育,降低结核杆菌感染他人的可能性。如有条件,可为他们提供医用防护口罩或纸巾,并进行咳嗽礼仪宣教。 四是为疑似肺结核和肺结核患者提供优先服务通道,尽量缩短其在医疗机构停留的时间。 此外,也要为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包括结核病检查在内的入职和年度健康体检等一揽子健康服务包。管理控制是有效控制结核杆菌传播的第一道防线,应优先实施。 其次,医疗机构要通过实施环境控制措施来稀释和移除被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污染的空气,从传染源头控制环境。 自然通风是最经济有效的环境控制方法;其他为机械通风、紫外线照射消毒、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等。但无论是通风、紫外线消毒,还是高效空气过滤,都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才能有效保护工作环境中的医务人员和就诊的患者。环境控制的主要作用是降低空气中的飞沫浓度,是医疗卫生机构预防结核杆菌传播的第二道防线。 最后,医务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健康人员如患者家属,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以起到防止被结核杆菌感染的作用。 个人防护的主要作用是在前两者仍不能有效阻止结核杆菌传播的情况下,通过自我防护,保护健康人群。
发现结核病患者应如何上报?
徐吉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凡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均为上报对象。
发现结核病患者不上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徐吉英:凡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确诊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出或送出“传染病报告卡”给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进行报告。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要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填写。针对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例,可由属地结防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有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