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查看  第一版:要闻
PDF版查看  第二版:动态
PDF版查看  第三版:南阳聚焦
PDF版查看  第四版:专版
PDF版查看  第五版:中医药周刊
PDF版查看  第六版:视界
PDF版查看  第七版:临证
PDF版查看  第八版:杏林
 
第六版:视界
 上一版    下一版  
医改新政落地 中药饮片利好
崔公让“执两用中”“知行合一”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和流通监管
治疗小儿食积 贵在调理脾胃
鲁山县人民医院 患者可自助打印影像检查结果
1
11 1 2017年9月19日 星期二 目录导航 1
 上一期   下一期 
1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和流通监管
 

受访: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

    中药材市场交易混乱、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中药材质量缺乏保障、管理缺位……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监管,还要对传统落后的流通模式加以改变,从中药材的采集、流通的组织方式、仓储物流、包装等方面进行变革。
    近年来,我国中药材管理不断加强,形成了以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专业市场为主要环节的中药材产业,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可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中药材管理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此外,中药材流通追溯难。中药材既是药品又是农产品,经营者亦农亦商,遍及城乡,且守法意识、诚信观念不强,容易受经济利益驱使,加之中药材购销过程中索证索票、检查验收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往往造成卖方不认账、买方无证据而难以追溯。
    《中医药法》中特别明确了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将起到重大作用。
    下一步,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认真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使监管人员、中医药从业人员依法行事;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特色中药材的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坚持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以“谁开办,谁管理”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主体及责任,并依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
《中医药法》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并标明中药材产地。

 

 
2008-2012 YYWSB.COM All Right Reserved
医药卫生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