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连心桥 |
|
在卫生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什么资格?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文件,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为“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服务,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也就是说,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乡村医生的职责。在资质方面,乡村医生个人需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在村卫生室从业。 也可以这样说,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可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之,只要是正规的乡村医生,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职责内的事情,并在上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开展。 (文晓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