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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开弓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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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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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级诊疗 开弓没有“回头箭”
 

□龚晓红

    分级诊疗是解决新常态下医患矛盾的一项必要措施,其目的在于解决基层医院“门可罗雀”、上级医院“门庭若市”问题,进而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那么,分级诊疗如何实施、流程怎样优化、制度如何制定、执行如何考究都是决策者必须思索的问题。笔者认为,做好分级诊疗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因地制宜 明晰职能
    依据地理环境、群众就医习惯、医疗机构分布及区域内近年常见病、多发病趋势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区域《分级诊疗规范》,基层医院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康复理疗等方面,上级医院负责危急重症、疑难杂症,明晰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能,规范转诊秩序,并强化奖惩、务实更新,确保《分级诊疗规范》接地气。
合理布局 健全体系
    进一步健全多级医疗机构诊疗协作体系,合理调整医疗机构的职能布局,建立转诊及时、资源互补的诊疗服务新格局。要进一步健全首诊机构、首诊医生负责制,明确首诊机构、首诊医生的服务职责,杜绝医务人员“死搬”制度、推诿危重患者现象产生,同时,简化转诊程序,让医务人员“轻松”转诊,避免程序复杂、交接复杂等带来工作上的不便,延误患者的转诊,造成医务人员抵触情绪的产生。同时完善医疗机构的信息互通机制,打造网络一体化的转诊服务模式,确保“多方向”转诊工作无纰漏(如重症患者转院是否及时、上级医院急救工作能否及时衔接、基层医院康复诊疗信息能否及时反馈等问题),进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角的医疗机构协作转诊体系,达到妥善分流患者、优化诊疗路径、确保工作连续的目的。
勇于实践 探索前行
    分级诊疗表面上“缩窄”了不同等级医院的诊疗服务范畴,实际上却在优化各级医院诊疗服务职能,做好患者的分流工作,缓解患者就医矛盾,同时降低各级医院的诊疗服务风险。医疗机构既是分级诊疗的获益者,也是分级诊疗工作实施的操刀人。分级诊疗在前期实践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诸多困难。有些基层医院“铤而走险”,从事诊疗范畴外的医疗服务;上级医院对轻症、康复期患者“来者不拒”,不履行转诊职责……这类问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分级诊疗受挫,这就要求管理者积极探索管理方法,解决在摸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而让分级诊疗工作健康前行。
    分级诊疗涉及村卫生室(所)、乡镇卫生院、三级甲等医院,其覆盖范围广、针对性强、流程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为分级诊疗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决策者、管理者都必须清楚地了解分级诊疗惠民制度的实施,开弓没有“回头箭”。只有通过政策引导、制度保障、调研分析,才能让射出去的“利箭”正中靶心。
(作者供职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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