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
注意一:低血糖是“症”不是“病” 低血糖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一组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血糖浓度过低产生的综合征。因此,仅仅确诊低血糖还不是一个完整的诊断,还应搞清楚导致低血糖的确切病因。只有明确病因,才能有的放矢地治疗和预防。 注意二:“糖尿病患者”和“非糖尿病患者”低血糖的诊断标准不同 对于糖尿病患者,只要血糖≤3.9毫摩尔/升,便可诊断为低血糖;而对于非糖尿病患者,血糖≤2.8毫摩尔/升方可诊断为低血糖。 注意三:症状不特异,表现多样化 低血糖的典型症状通常表现为心悸、出冷汗、饥饿感、四肢颤抖、全身软弱无力等,大家都比较熟悉,临床上也比较容易识别。但是,老年人、婴幼儿以及重度低血糖患者症状往往不典型。 例如,老年人低血糖发作时,常以精神反常、行为怪异、抽搐惊厥、偏瘫昏迷等脑功能障碍作为突出表现,很容易被误诊为脑动脉硬化症、精神病、癫痫或脑血管意外等;婴儿低血糖发作时,可表现为嗜睡、多汗、抽动、呼吸窘迫等。因此,对低血糖临床表现的多样化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对于不明原因出现意识障碍、昏迷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想到低血糖的可能,及时给患者检测血糖。 注意四:两类低血糖,要格外当心 它们分别是“无症状性低血糖”和“夜间低血糖”,前者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后者在患者夜间熟睡时发生。由于其发病隐蔽,很容易被漏诊,患者常常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昏迷,非常凶险。 “无症状性低血糖”多见于病史较长的老年糖尿病患者,由于其自主神经功能受损或者使用了β受体阻滞剂,患者在发生低血糖时往往没有明显的交感神经兴奋症状而难以被及时发现,血糖持续下降,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发生“夜间低血糖”的患者,其空腹血糖常常反跳性升高,如果患者夜间经常做噩梦、内衣被汗水浸湿、晨起后头昏,常常提示夜间曾发生过低血糖。动态血糖监测有助于发现“无症状性低血糖”和“夜间低血糖”。 注意五:“低血糖反应”也必须按低血糖处理 “低血糖”有以下3种情况: 低血糖反应:有临床症状,血糖大多较低,但亦可不低;低血糖:血糖低,多有症状,但亦可无;低血糖症:既有低血糖,又有临床症状。 临床上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长期血糖较高的患者,经过治疗后,血糖短时间内显著下降,患者随之出现头晕、出虚汗、面色苍白、心慌等低血糖症状,但当时血糖检测结果并不低,临床把这种现象叫“低血糖反应”,这是由于机体对血糖急速下降不适应所引起的一种相对缺糖状态。此时,尽管患者的血糖尚未达到低血糖的诊断标准,但也应按照低血糖处理。 注意六:低血糖治疗应该分秒必争 脑代谢所需的能量几乎全部来自血液中的葡萄糖,低血糖对脑组织的损害也最严重,如果低血糖持续时间过长(超过6小时),即使生命得救也会造成脑组织出现不可逆性损害。因此,对低血糖的救治一定要分秒必争,哪种补糖方法起效快就采取哪种方法。 注意七:时刻提防低血糖“卷土重来” 长效的胰岛素或磺脲类降糖药(如优降糖、消渴丸等)所致的低血糖,经过治疗血糖恢复正常后可能再次降低。因此,这类患者需要连续监测血糖变化,持续静脉补充葡萄糖,以防止低血糖卷土重来。 注意八:不是所有低血糖患者吃主食都能迅速见效 α糖苷酶抑制剂(如拜唐平)单独应用时极少发生低血糖,但与胰岛素或磺脲类药物合用时,也可发生低血糖。医生在治疗时要注意,这种患者吃馒头、饼干等主食纠正低血糖往往效果较差,必须给患者口服或静脉输注葡萄糖。这是因为α糖苷酶抑制剂会抑制肠道对碳水化合物的消化,而葡萄糖可以直接被肠道吸收,不受α糖苷酶抑制剂的影响。 (作者供职于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