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记者近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文件,着重加强我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吸毒人群管理和服务水平。文件指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以下简称维持治疗)是控制注射吸毒感染艾滋病和减少毒品滥用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各地公安、司法、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维持治疗衔接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细化衔接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高吸毒人员管控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维持治疗覆盖面。文件要求,各地公安、司法、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针对大众人群、戒毒人员、吸毒人员及其亲属的宣传教育力度,科学宣传维持治疗效果和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消除治疗人员顾虑,突出宣传吸食毒品、共用针具和感染艾滋病的危害,加强法治教育,促进其“自重、自省、自立、自爱”,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维持治疗机构要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开展维持治疗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维持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效果。文件指出,维持治疗机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要加强治疗人员的管理,督促治疗人员按时服药,不定期对其进行尿吗啡检测,为维持治疗依从性好、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疗人员优先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适当减免维持治疗药品费用,提高治疗依从性,促进其回归社会。 维持治疗机构对首次尿吗啡检测阳性的治疗人员,要认真分析原因,对维持治疗药品剂量不足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心理咨询和教育,并分别于尿检阳性之日起的第七天和第十四天进行尿吗啡检测。 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治疗人员在参加维持治疗期间脱失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要对其进行追踪;追踪到的脱失人员再次申请参加维持治疗的,维持治疗机构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警示性教育,切实提高维持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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