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一强
近日,有媒体报道,沈阳一家医院在做痔疮手术时弄错了人,误把一位正在等待妻子剖宫产的男子当成准备接受手术的患者。于是,这位男子稀里糊涂地被叫上了手术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痔疮手术。这起医疗事件离奇罕见,也让我们不得不更多地思考与重视起患者安全保障问题。 医疗服务管理不仅在于医疗质量,还包含对患者安全的关注。患者因为来到医院而产生伤害,叫医源性损伤,也叫二次损伤。根据公开资料定义,由于医务人员言谈或操作行为不慎以及医疗相关操作的副作用而造成患者生理或心理上的损伤,均为医源性损伤。 举个例子,比如医生让患者吃错药,医生开错刀、弄错部位、治错人,患者在医院里受到交叉感染等,都属于医源性损伤。世界卫生组织委托英国卫生部门做患者安全调查,发现有10%的患者存在或轻或重的安全问题,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 患者安全问题涉及范畴较广,具体到沈阳的这个案例,是典型的在手术中造成的患者安全问题。根据报道内容,医院在做痔疮手术时弄错了人。而之所以出现这个乌龙,是因为当事人在接受手术之前,并没有医务人员向他核对姓名、病情等任何信息,在几乎没有交流的情况下就被实施了麻醉。事实上,对于手术前应该做哪些核对工作,我国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计生委)2010年印发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应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其中,麻醉实施前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还要核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情况。此外,中国医院协会制定并发布的《患者安全目标(2014~2015)》中也有相应内容,例如倡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尤其要强化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可以说,涉事医院既没有按照规定核实相关内容,也没有征得“患者”的同意。当事人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做了痔疮手术。 为了避免这种因弄错患者身份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一些医院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给患儿、精神病患者、半身不遂患者等不会正确诉说相关信息的患者戴上腕带,上面印有包含本人信息的二维码、条形码。另一方面,避免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不仅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义务,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在提倡“由患者参与的患者安全”,比方说当患者觉得哪里不对劲儿时,应该主动提出异议,“医生,我好像不是这个毛病;昨天打的不是这个针;昨天吃的药和今天的药形状颜色不一样……”遇到诸如此类异常,患者应询问一下,而非不明不白地被动接受。 不过,类似乌龙事件只是个例,并非普遍现象。在保障患者安全方面,我国各级医疗机构都在严格要求,多数医疗机构也在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