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医药知识管理专项基金专家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多家药学相关机构及学术团体,在深入研究和探讨国内外药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联合发布了《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2016)》(以下简称《共识》)。《共识》不仅肯定了药师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价值,而且对药事服务费的实施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共识》一经发布,就引起了业内人士的热议,同时也受到了众多药学人士的关注和追捧,表示:“药事服务收费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用做法,是合理的收费项目”“收取药事服务费是药师价值的体现,热切期待政策落地”“这是广大药师的心声,热切盼望能够早日实施”“如果有相应的规定保证实施才好”……
本报记者 朱晓娟
《共识》的实施尚须时日
“《共识》的发布是目前药学工作者最关心的事件之一,它关系到药学今后的发展方向。收取服务费是对药学服务人员价值的体现和认可,没有费用的支撑,很难有持续性的高质量服务。”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赵宁民坦言。 “《共识》从药师的作用、国家相关医改文件的要求、药学服务标准化,以及国内外药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我国药学服务标准、收费和建议等方面都进行了系统论述,为下一步药学服务项目、标准和收费的具体细化具有指导意义。”南阳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郑芝欣同时认为,《共识》对于促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了药店和医院药房配备执业药师的刚性要求: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均应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显然,相关政策早已对设立药事服务费有所提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也被赋予了更大的历史使命。 赵宁民认为,药师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以前以“药品加成”来反映药学服务的价值不科学、不合理。《共识》中提出的一些收费项目不仅体现了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即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型为“以患者为中心”,也必将会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成功。 郑芝欣直言,《共识》的发布虽然意义重大,但是没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参与,也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只是药学行业内出台的专家共识,因此,具体实施尚须时日。
医院的相关探索和尝试
据了解,在《共识》出台以前,很多大型医院都对收取药事服务费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个别药学服务项目也有涉足。有药学专家称,正是前期的有益探索,促使了《共识》的积极出台。 据赵宁民介绍,河南省人民医院自2016年6月已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设立新收费标准项目——血药浓度测定用药指导。该收费项目的内涵是借助信息化手段,采集患者病理、生理、合并用药等个体化用药信息,运用药物代谢动力学的原理,依据循证医学证据,出具个体化用药报告并接受临床相关咨询。此项目的申报明确揭示了是对“药学服务进行收费”而不是对“检测进行收费”。 郑芝欣说,受地方物价政策限制,国内收取药事服务费的探索和尝试多为省级以上医院进行,地市级以下医院出于对“乱收费”的担忧而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很少涉足无收费标准的项目。 据郑芝欣介绍,目前,南阳市中心医院所收取的药事服务费也仅仅停留在有收费标准的治疗药物监测和经批准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等服务上。据了解,国内一些省级以上医院所进行的药事服务费探索和尝试,也多是对门诊患者的合理用药咨询服务,因此开展的收费项目还相对单一。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和用药剂量息息相关,如何调整剂量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而又不加剧毒副反应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赵宁民解释,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方法之一是进行血药浓度检测,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来调整剂量。只有针对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给药方案,才能使药物治疗更加安全有效。“如果没有药事服务收费标准,医院也就没有动力去开展以上服务,负责此项服务的药学人员的劳动价值也就难以体现”。
建议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
随着设立药事服务费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作为患者来说,他们最担心的是虽然取消药品加成了,如果收取药事服务费,会不会同样增加群众的医疗负担? 对此,郑芝欣表示,设立药事服务费是对药学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认可的具体体现,也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体现,符合社会经济规律,是药学人员专业技术劳动的合理报酬,应该给予支持。由于目前设立药事服务费是建立在医改大环境中的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前提下,其中的取消药品加成本身就会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 为此,郑芝欣建议,相关政策可以把药事服务费列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项目中,也是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手段。 同样,河南省中医院药学二部副主任代大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相关政策”的建议。同时,她还呼吁通过行业委员会的力量,进一步推动药学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立,继而推动药事服务收费的合理化和合法化。
需要在收费项目设置上多考虑
赵宁民称,医院药学部门要想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型为“以患者为中心”,需要更多类似“血药浓度测定用药指导”这样的收费项目去支撑其服务的开展。 “医院药学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临床合理用药相关工作,并不像护理、影像、检验等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性。它需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丰富的知识积累进行支撑,同时还需要后期不断更新知识方能胜任。”郑芝欣认为,在目前的医疗状况下,药学技术服务收费还缺乏合理的项目设置和量化指标,这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业内人士在药事服务费设置上加以考虑,避免因不合理的设置而打击药学人员的积极性。 对于设立药事服务费的建议,代大顺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的药师作用不可或缺,应该在建立药事服务收费体系中有所体现;另外,药学及临床药学方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培养仍须加强,缺口巨大,还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另外,医院药学工作今后应该强化药学人员的继续教育,使药师具备并不断增强应对标准化服务体系的专业技能,还要为行业委员会及时提供切实可行的量化服务标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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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主要项目及服务标准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2016)》(以下简称《共识》)对新形势下药学服务包括哪些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如何收费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达成了以下专家共识:药师是保证社会安全和公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药学服务是国家民生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应尽快落实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明确学科发展方向;药学服务亟待标准化;国内外药学服务主要项目、服务标准及服务收费情况;对我国药学服务标准及收费的建议。 《共识》介绍了国外开展收费式药学服务的先进经验,并认为国内药师的药学服务应该是以调剂为基础开展的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工作。就服务内容的不同,《共识》给出了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的建议。 门诊调剂服务:国内可参照英国、加拿大、日本的做法,按人次、处方数或药品数量收取药事服务费,不宜按药品金额收费。 住院药学服务:住院药事成本可以分摊到每床日住院费用中,统一计入医疗服务包或项目中收费。计价单位是住院床日,其本质是把药师的工作量分摊至每个住院床日中。对于住院中一些其他的药学服务,则采取按项目收费的办法。 专科药师药学服务:世界各国对专科药师药学服务目前没有整体收费,只是采取针对其从事的具体服务的项目单独进行收费。 治疗药物监测服务:目前国内治疗药物监测是收取检验费用,我国应尽快建立对监测结果的分析标准和收费制度。 静脉用药配置服务:静脉用药配置服务应依据加药的品种多少、操作复杂程度、调配时间长短、是否需要特殊装置来分别制定服务标准和收费制度。 药物基因组学服务:患者接受药物基因组学药学服务时,在国家规定的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同时应支付补偿个体化用药指导服务成本的费用,即收取基因检测成本和药师个体化指导服务成本。药师服务成本是指药师根据基因检测结果提供个体化给药建议和指导。 咨询药师服务: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了此项工作,但缺乏统一的资格认证、智能系统支持和管理,咨询药师水平差距较大。国外较成熟的收费模式是按不同的病种、人次来收费的。 药店药学服务:药店药师数量明显不足,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差距较大。除了收取调剂费,国外很多药店提供的其他药学服务也实施了收费。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