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明杰 通讯员殷 宏)记者昨日从信阳市平桥区农合办获悉,为了更好地满足辖区农民在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6年6月起平桥区提高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补偿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农民意外伤害事故频发,但参合农民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偏低。为了更好地服务参合农民,平桥区出台《2016年平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平桥区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桥支公司承办,所保险种为意外伤害(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险;平桥区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均可自愿参保,每人每年交保险费10元或2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针对保险给付标准、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办理流程等,《方案》也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平桥区农合办负责人表示,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理赔简单等特点,能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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