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基金筹集使用情况如何?大额费用补助是否违规……针对新农合运行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商丘市采取6项措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新农合的健康运行,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商丘市卫生局认真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准入制、合同制、动态制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补偿、医疗质量考评和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制度,对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定点资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六条禁令”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联合财政、监察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坚持定期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新农合技术指导组分片包干,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在全市建立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大额费用补助情况公示和监督举报制度,保障参合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使新农合运行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