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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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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玉玺)近日,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建立本系统的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开展督导检查,查找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李克提出的“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重点开展5项长效督导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二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及监管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四是举报投诉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五是机构改革期间协调配合情况,各环节监管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为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实行督导责任制,对未履行督导职责,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即日起,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每周要向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信息(包括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单位数量、发现的问题、典型经验和做法等);每月都要制定督导计划,写出督导小结,每个季度进行阶段总结,及时报送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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