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治平 通讯员 郭德生 刘小军)记者日前从鹤壁市卫生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鹤壁市开始实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要求全市各助产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由微机打印,不得手写。同时,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手写的与微机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有效,证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补发。此举旨在杜绝非法出具和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鹤壁市妇幼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水平和提高儿童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