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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新农合管理模式运行,每人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 宝丰大病统筹基金覆盖农村及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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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的来源是县财政,不让群众出一分钱 本报讯(记者 王 平 吴玉玺 通讯员 苗志刚)3月30日,宝丰县召开大病统筹基金启动暨卫生工作会议,宣布宝丰县农村及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制度正式开始试运行。2010年,该县农村及城镇居民个人年度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助封顶线为10万元。 宝丰县农村及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基金基础上,建立的解决农村及城镇居民大病住院风险的专项基金,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基金配套使用,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及城镇居民因大病住院导致贫困及因无能力支付住院费用而延误治疗等问题。该基金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业务工作,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模式运行。 该县的参合农民或城镇居民当年度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不含4万元),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补助规定的,4万元以上部分可按规定比例获得补助,40001元~70000元部分可获补30%,70001元~100000元部分可获补助40%,100001元以上部分可获补50%,每人每年度补助封顶线为10万元。该县的大病统筹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而对于2010年1月1日至今期间因病住院且符合上述补助条件的农村及城镇居民病人,将予以追补。 为确保大病统筹制度的健康发展,该县成立了大病统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由县长刘书锋亲自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刘书峰表示,该基金的来源是县财政,不让群众出一分钱,2010年度的大病统筹基金共300万元,将对进一步深化该县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3月30日当天,有十几名曾经患大病住院的病人获得了追补。李庄乡绿庄村某村民成为该县第一个拿到补助的人,共获补25098元;而当日拿到最高额补助款的是周庄镇南王村村民余敏,共获补48517.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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