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坚决守好老年人“钱袋子”
本报讯 “以后一定得多看看检察官介绍的防诈骗知识,可别让咱的养老钱再飞了。”6月29日,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张老先生在公园遛弯,见到自己的一帮老伙计时,就说起自己上当受骗的经过。 之前,张老先生退休后没事就在公园锻炼身体。某养老院工作人员对他说,老年人可以预存钱款办理养老院预存卡(会员卡),作为入住养老院的优惠凭证,不入住的可获取养老补贴(年利率4.8%~9.6%),入住的可享受护理费、床位费等费用优惠,保证3年后退还本金。张老先生听了之后很是心动,在工作人员的热情邀请下,还到养老院进行了实地参观,抱着让养老钱升值的目的,交钱办理了该养老院的预存卡(会员卡)。 像张老先生这样遭遇的老年人还有200余人,在办理该养老院的预存卡(会员卡)后,养老院承诺的养老补贴迟迟没有着落,3年后退还本金的承诺也没有兑现。该养老院通过办理预存卡(会员卡)共计吸收资金1500余万元,未兑付资金1300余万元。2021年10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以该养老院实际控制人刘某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29日,中原区法院判处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案件办完了,如何避免让类似张老先生这样的老年人远离诈骗、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中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主动上门送法,向老年人进行法律宣传,通过微信定期向老年人推送预防诈骗法律知识。 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注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在专项行动中,河南省检察机关着力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合力。 (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