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陈兵林)4月27日,河南省首批86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详见第二版)公布,今后群众在这些医疗机构中就可以申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据介绍,为了适应河南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资质、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的医院进行了筛选,形成了《河南省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技术操作,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核酸检测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不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要加快实验室建设,落实实验室备案或准入要求,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能够独立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条件的实验室,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尽快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切实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