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类执业医师能否开展药物静脉输注?要看“证”! 本报记者 杨冬冬
谈起药物静脉输注,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到西医。那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能否进行这一操作呢? 最近几年,全省卫生监督检查发现,个别案例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药物静脉输注被处罚的,那么是否可以说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能开展药物静脉输注呢?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能否开展药物静脉输注,首先要分清楚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方式。据介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取得资格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的中医医师,另外一种是经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考核取得资格的中医(专长)医师。二者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有所不同。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与临床类别医师一样,可以从事一般的现代诊疗技术,可以开西药、做手术;开展国家有专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如关节置换、介入等限制类医疗技术,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在该医师专业相关领域使用;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需经培训、考核合格,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具麻醉药品处方,需经医疗机构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等。 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专长)医师,只能按照中医(专长)医师考核认定的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从事相关医疗活动,原则上是不能开西药、做手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