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超范围行医,处罚有区别 本报记者 索晓灿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的方法进行。相关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方能执业。在实践中,很多长期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那么,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与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人员超范围行医,处罚有何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依照的法律依据不同。 经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人员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若超出执业范围执业并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应对其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可警告或暂停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经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若超出注册范围执业,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应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可直接暂停执业和罚款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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