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李景春)4月28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办理机关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据了解,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的实施。告知承诺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 申请人在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办理申请时须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证)》;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件);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资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件)复印件;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办理机关应当公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并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申请人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办理机关应当认真说明、解释。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办理机关应根据需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 申请人应当诚信守诺,在其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